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<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>的通知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0748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4]730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人事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<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>的通知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4-09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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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学习贯彻<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>的通知》(陕组通字〔2014〕62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。《条例》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法规,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总章程,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。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对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,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,建设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,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二、加强宣传,认真组织《条例》的学习培训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工作,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,抓紧抓好。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,加强《条例》的宣传和解读,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让大家熟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。各单位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要全面准确的掌握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,切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。
三、认真贯彻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事管理工作。各单位要以贯彻《条例》为契机,把《条例》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各项工作中,认真清理现行的政策文件,该修订的要修订,该废止的要废止。要落实从严管理要求,加强管理监督,引导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,恪守职业道德,提高公共服务能力。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,严肃查处违规用人行为。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,维护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。要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职能,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法制化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4年9月10日